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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朋友的儿子出国留学,不签协议产生纠纷。

2023-01-05 18:34:11编辑:俗趣.

新民晚报讯(通讯员朱莹记者袁玮)因老同学关系,小陈答应为小王提供留学咨询服务,但对留学咨询服务不满意的小王将小陈告上法庭,要求小陈返还5万元中介服务费及相关利息。

为朋友的儿子出国留学,不签协议产生纠纷。

近日,虹口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酌情认定陈先生支出所需费用为2.5万元,判决陈先生返还王先生2.5万元。

创意照片。

视觉中国2016年4月,小王的儿子小王大学毕业后准备去海外读研究生,小王找到了一直从事留学服务的高中同学小陈,并向其咨询留学事宜。

在同窗好友关系上,小陈应小王的请求,通过电子邮件向小王透露了留学咨询的内容和服务费,小王支付了5万元的服务费。

王先生为了小陈答应去前40名的美国名校留学。

但在自己支付了小陈后,小陈只介绍了一家学习英语的英语培训机构。

2016年底,小王参加培训后,托福水平达到了赴美留学标准,但小陈不再提供办理出国留学手续的服务。 特别是不处理海外所需的相关文件和教授的推荐信等内容。

王先生没有留学中介服务资格,违法从事留学服务中介服务的,须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支付利息。

对此,陈女士也感到不满,她表示自己出于个人感情,答应为王先生提供有偿帮助,并收费5万元。

这笔费用对应的服务内容,王先生为了满足美国大学的录取要求,在语言、专业、教育体系、职业规划等方面进行了培训和咨询,并没有保证申请一定成功。

随后,小陈为小王联系英语培训机构申请培训,监督小王的英语学习。

针对小王自身的条件、兴趣等咨询收集资料,为小王提供出境战略咨询,帮助小王找导师进行毕业设计指导。

王先生在上海进修英语期间,住在自己家里,自己在生活上也给予了许多关心和照顾。

但是,小王的英语成绩不理想。 即使接受了训练,距离上位学校的合格条件也有很大的差距。

最终小王申请了研究生预科项目,在网上查询了预科项目,小陈认为项目有风险,双方发生了一些争议,但自己也坚持了小王的申请,为了小王的选择,做了一些

但在提供申请材料时,王先生要求陈先生在推荐信上签字。

陈先生拒绝后,王先生的父母认为陈先生没有帮王先生工作,于是提出中止服务。

陈先生认为自己已经提供了很多专业知识和经验,付出了很多时间、精力和个人感情,不同意全额返还自己应得的报酬。

法院建议小王为小陈出国留学,并认为小陈给小王发电子邮件明确了服务费用和服务内容,小王提供了5万元的服务费。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认为双方中介合同的法律关系成立有效。

根据法律,经纪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所需的费用。

2016年4月至2017年11月原告申请留学期间,陈先生提供留学咨询、择校咨询、英语培训机构介绍、联系毕业设计指导老师、提供学习方法和建议、择校等服务。

王先生主动提出终止合同,未能达到合同目的,对此,王先生必须支付陈先生合理的服务费用。

为此,法院结合陈某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双方在微信聊天记录中的意愿表达,酌情认定陈某支出的所需费用为25000元,判决陈某返还王某25000元。

判决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已履行完毕。

(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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