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西部地区专项人才培养工程和地方合作项目正式通知。《评选办法》和《常见问题》原文转载,解读,提出建议。

选择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西部地区专项人才培养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遴选工作,根据《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遴选通则》(以下简称《遴选细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签订合作协议,具体确定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资金匹配比例、规模、类别、期限、双方权利义务及其他相关事宜。第三条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是地方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地方项目的组织实施。第二章选拔计划第四条2022年选拔规模另行通知。第五条参与西部地区专项人才培养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陕西省、重庆市、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与地方合作项目的省份包括:河北、湖南、河南、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湖北、江西、广东、山西。第六条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第七条重点支持留学人员赴教育和科技发达国家的著名大学、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深造。通过选拔单位或个人渠道派出留学人员联系留学单位。第八条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资助期内的国际往返旅费和奖学金。国家资助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生活的资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报名费、板凳费、交通费、电话费、图书资料费、医疗保险费、通讯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期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贴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入学文件为准。第三章申请条件第九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报效国家、社会和人民的责任感,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和学习中表现良好,有回国服务国家建设的事业心和使命感。第十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精神健康。第十一条必须是国内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和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和课题,出国考察计划应与本单位的研究项目、课题和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符合《2022年国家奖学金基金资助留学人员选拔通则》规定的申请条件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申请高级研究学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优先考虑具有高级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的人员,优先考虑国家公布的“双顶”建设学科负责人,或国家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负责人,或部级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负责人,或获得部级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的人员;行政人员将重点支持副厅级以上行政职务人员。第十三条申请访问学者应具备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工作经验5年以上,硕士毕业后工作经验2年以上。博士毕业的申请者没有工作年限要求。第十四条博士后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具有博士学位,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研究人员。申请时间应该离他博士毕业不到3年。第十五条申请时,须提交单位正式的出国留学邀请函。第十六条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外语留学基金的要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经所在单位推荐,也可申请,但必须提供能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证明,如往年WSK/托福/雅思的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此类人员如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的留学人员培训部门的相关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WSK/托福/雅思等考试,取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报考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优先录取。第四章选拔方式第十七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第十八条2022年网上报名和申请受理时间为5月1日至5月15日(含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登录全国公共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申请材料准备须知》(西部地区人才培养专项/地方合作项目)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有申请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第十九条遴选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操守、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学术发展潜力、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单位推荐表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对留学提出明确的考核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后,统一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或委托申请人提交。第二十条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申请材料的受理(详见“中国www.csc.edu.cn受理机构通讯录”)。国家奖学金委员会不直接接受个人申请。第二十一条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5月22日前,将受理、审核工作及推荐人员名单以书面函件形式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合格申请人电子材料通过国家留学人员管理信息平台报送。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项目主管部门保存3年。第二十二条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组织评审,确定录取结果。评估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申请人的品德、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二)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和获奖情况;(3)留学所在学科、专业、方向的需要程度,国内与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4)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留学计划的可行性和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5)目的地国家、机构和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收申请人所需的科研条件;(六)申请人所在单位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人留学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及推荐态度等。第二十三条2022年8月底前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全国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第五章调度与管理第二十四条留学人员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未按时保送学生者,自动取消留学资格。未经批准放弃学籍或未按时保送的,5年内不得申请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的,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派留学。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和延期派遣的申请。第二十五条出国留学人员在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手续前,必须登录全国公费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是否需要提交补充材料第二十六条对留学人员实行“按合同派遣,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出前,留学生应按要求签订《国家政府留学协议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批准后,该协议生效;国家公费留学专用银行卡(详见https://www.csc.edu.cn/news/gonggao/1477);办理护照、签证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留学人员上海培训处,办理预订机票、州政府留学人员注册证等手续(详见留学人员须知)。第二十七条选派单位和出国留学服务机构在办理出国留学人员派遣手续时,应当认真审核其留学国家、就读单位和就读期限等信息。第二十八条选派单位承担留学人员管理的主体责任。要统筹考虑“选拔、派遣、管理、回国”各个环节,制定本单位相关管理办法,加强留学人员目标和过程管理,跟踪评估留学人员学习和科研情况。应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留学人员录取后,选拔单位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不会把有问题的派出去;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监督并确保他们的按时派遣;派遣前应进行出发前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加强心理、精神、道德和诚信教育引导;对留学生的出国留学计划提出明确要求,保证留学收益,指导和帮助其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后,要保持经常联系,加强指导和检查,认真审核留学人员提交的研究报告,协助做好留学人员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海外留学生回国后要进行评估,确保留学收益。第二十九条留学人员应当在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向我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注册手续。根据留学所在国使(领)馆的要求。第三十条留学人员出国留学,应当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政府留学协议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选派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向选派单位提交调研报告。第三十一条出国留学人员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制定的研究计划和选调单位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按期回国履行回国义务,并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返回本省服务原单位。回国后向选调单位申报留学结果,并在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在全国公共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要定期汇总本地区、本单位的派遣回国情况和公派留学的好处,并将汇总报告连同典型事例等材料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第三十二条受资助的留学人员撰写、发表、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时,应注明“该研究/成果/论文由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Knowledgeman.com的解读与建议一、外语资格。除常规成绩外,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今年西部地区专项人才培养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申请人的认定标准适当放宽。具体来说:1.参加“国家外语水平考试(WSK)”、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测试,并在2019年1月1日(含)以后达到合格标准并取得证书的,可视为合格外语。2.在国外学习8个月以上(含)或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含),或以国家政府高级研究学者身份在国外学习3个月以上(含),2011年1月1日(含)以后回国的,可视为合格外语。3.凡在教育部指定的留学人员培训部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2018年(含)秋季班后入学并取得结业证书者,可视为合格外语。二、4月申报了国家公共项目,结果尚未公布,能否申报西部和地方合作项目?CSC官网没有给出详细说明,但据我们了解,鉴于今年的特殊情况,已经申请项目的如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等。州政府的也可以申请西部和地方合作项目,后续项目的申请在前期项目受理后自动取消。3.CSC公布的网上报名截止日期是5月15日,但本省或自治区的一些学校和教育部门要求的截止日期将会提前。报考人员请注意本部门的报名截止时间(详见本校或本省/自治区教育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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