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
17岁的高三学生小王
原本打算去海外留学之旅
在暑假里
他“疯狂”地消费了30万元的学费
消费项目如下
桌游、酒吧、KTV、桌游等
为了验资留学费用而存在孩子的名义
转钱的时候,发现所剩无几
王老师说,自己家住榆林,是普通上班族,孩子在西安某中学上学,高考结束后准备出国留学。
留学为了验资,钱必须存在学生名下,5月份给孩子办了卡存了30万元,学校也确定了。
高考结束后,孩子在西安住了一段时间。
回到榆林后,王老师发现孩子穿的鞋不是一般的样式,一问才说鞋8000元。
后来,王老师发现准备上学的银行卡钱周转不过来,再仔细查了一下,卡上的30万美元学费已经所剩无几。
王老师打印了孩子最近三个月的银行卡支出。 有很多厚厚的册子。 有四五十页,密集的消费相关项目非常多。
“女仆桌游”消费额近17000元
最高每天花了6000美元以上
在消费项目上,在南小门中贸易广场一家名为“女仆桌游”的店消费了约17000元。
孩子一共去了五六次,最高一天消费了6000多元。
王老师问孩子做了什么,说有个漂亮的女孩在一起玩游戏。
根据王老师打印的银行卡消费记录,“丫丫游”消费额分别为: 6月26日1070元,7月1日2次1500元,7月2日1000元,7月3日1000元,1076元,7月6日3000元,7月7日7月6日
截图@潇湘晨报
“到底玩什么游戏,一天能花六七千元?”王老师听不懂。 然后,他说自己的孩子是8月底的生日,这些消费都发生在7月初。 当时他17岁,是未成年人。 商家不能这样不负责任。
他认为商家涉嫌诱导未成年人消费,应退还全部消费金额。
“17岁的男孩,被漂亮的女孩子们包围着,乱拿奖项,想想都不太健康。
“王老师问孩子有没有什么品行,孩子没有说。
店方表示不满
明码标价自动消费
据华商报报道,27日下午,记者陪同王老师来到南少门中贸易广场“女仆桌游”店。
这是一间套房,除了大厅外还有几个单间。
里面除了男店长外,有一个年轻女孩,时尚漂亮,有几个穿着年轻人中流行的“洛丽塔”服装。
一位女店长解释说,我能理解父母的感受,但他们都明码标价,王老师的儿子看起来20多岁,当时也不知道他是未成年人。
桌游是一种健康益智游戏,需要几个人一起玩,所以小王消费着“女仆助教”玩。
费用是助教一个人一小时100元。 有一天,王先生找了四个助教玩了10个小时,4000元。 另外,加微信每人500元,还有奖励女仆的费用等。 一次888元。
这些消费可以在王老师打印的记录中看到。
店方表示,虽然发放奖金的人很少,但微信一个人加500元是“为了不让女孩子们受到骚扰,收费后就没人加了”。
但是店长说,小王放了三个女孩的微信。
父母来访后,店家基于人道主义,想退还5000元,但父母不接受。
截图@潇湘晨报
“工作人员提供陪伴玩耍的服务。 钱是拿不回来的吧。
“店长也表示不满。 王老师的孩子是普通人,是自愿消费的。
桌游既没有规定18岁以下不能玩,也没有强制引导。 商店也有成本。 凭什么应该全部还给我? 而且,我认为父母也有责任,明明知道孩子的卡里有30万美元的学费,为什么要告诉孩子密码,为什么不监督。
警方已介入处理
27日下午,针对王老师报警一事,长安路派出所民警将王老师和一位男店长叫到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
“都是高消费群体,有时会看戏剧、吃饭、在按摩店做卡片、住酒店。
王老师苦恼地说,他现在家家户户都要找这些高消费的娱乐场所,希望商家退还费用。
王老师不知道孩子怎么会这样,孩子的日常消费也不高,穿着普通的运动服。
家里平时不怎么给零花钱,一般1200元。 为什么突然一个月就花掉了30万美元呢?
律师:我们得协商退款费用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未成年人消费额较大,不适合其年龄,行为应当归属无效,但同时监护人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可以独立实施纯粹受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该案王先生17岁,是限制民事行为的能力者,他的消费行为须经监护人同意或追认。 更何况,一次消费几百元到几千元,还不适合那个年龄。
因此,其消费行为的归属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失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各方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该未成年人与经营者之间的消费归属无效后,经营者应当将费用返还给该高中生。
赵良善说,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的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父母擅自给孩子大额货币30万元,无人照顾高中生,导致高额消费。
从这一点来看,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应当减轻经营者的责任,退款时应当根据经营者及其高中生监护人各自的过错程度退还相应的费用。
综合:华商报、潇湘晨报
来源:西湖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