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引进优秀教育人才,经研究,温州市教育局联合体市人力社会保障局小组提前赴温州大学举办专场招聘会,引进2019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有较强的团结合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本科、硕士研究生30岁以下( 1988年1月1日以上出生),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 1983年1月1日以上出生)。
1 .温州大学2019届全日制师范类优秀本科毕业生(前6个学期综合评价排名班前50%,体育专业除外);
2 .全国“双一流”高校2019年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 .已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4 .浙江省内大学设立的2019届“精英班”(如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师大经亨颐学院、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温州大学溯初班等)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以及浙江师范大学2019届全日制师范类优秀本科毕业生(综合素质排行榜各
5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2019年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6 .获得全国高等学校师范生教育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或省级高等学校师范生教育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的2019年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招收87名,招聘岗位和具体经历要求见《温州市教育局赴温州大学举行专场招聘会引进2019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附件一)。
三.审查程序和方式
温大专场招聘会定于11月28日(星期三)至11月29日(星期四)举行。
1 .发布专场招聘会信息,预报姓名。
在温州大学就业信息网、温州人才网和温州教育网发布招聘信息,自11月26日9时起,考生可通过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 http://rczp.wzer.net )进行预报。 预报名称应当上传身份证原件照片和带有条形码的空白就业协议原件照片。 “双一流”高校本科生考生还可上传师范类2019届毕业生证书(毕业院校盖章有效)、省内高校“精英班”考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全国、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育技能竞赛的考生相应获奖证书、证书(毕业院校盖章有效)等信息
每位考生只限报一个职位,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民办学校不得同时填报。
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即时显示岗位预报名称情况,预报名称期间考生可修改预报名称的岗位。
2 )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谈、审核建议人选的确定。
按学校受理现场申请,现场申请必须携带上述申请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不限于网络预报名单位意向,考生可以与多所学校进行沟通、面谈,与学校达成意向的考生还应当完成网络信息录入。
同一学校同一岗位需求人数只有1人的,(体育类岗位除外)学校按单位1:3确定建议评审人选,同一学校同一岗位需求人数在2人以上的,学校按单位1:2确定建议评审人选,所有体育类岗位按1:2确定建议评审人选
被确定为评审建议候选人的考生填写纸质名单(附件二),招聘学校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
11月28日9时在温大体育馆二楼羽毛球场现场网络报名,简历、证书、证书领取,资格初审,面谈( 15时报名截止); 17:00前各招生学校确定评审建议人选。
3 .资格复审、审核人选确定。
市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审查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取消岗位或者减少岗位数量。
11月28日晚,通知审查候选人参加11月29日的审查。
4 .审查。
考核形式为模拟课(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教学能力。
模拟课堂教学就是从教材中抽出一个课题,根据课题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表达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育基本功。
备课时间为45分钟,模拟课为15分钟。
11月29日评审候选人按指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报到,集中精力(延迟15分钟取消评审资格),抽取评审号,备课后依次进行评审,统一封闭候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成绩从5位评委中取得了除去最高点和最低点后的平均分。
当天公布成绩。
得分的情况下,参加考试,参加考试进行基本素养面试答辩,时间为5分钟。
四.拟聘用、签订就业合同
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确定招聘对象,签订就业协议。
在审查中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 即考核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不签订就业协议书。 本单位空缺或减分。
11月30日9:00温州教育大楼(市政府490号) (在三楼报告厅组织签订就业协议。
五.优秀考生安排录取
被录取单位签订协议后,考核成绩高于85分(含85分),有未确定为被录取单位的考生(不含自愿放弃合同的考生),本次录取学校有相同岗位空缺的,经学校和考生双向选择,空缺岗位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政治审查、体检、公示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考生必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 否则取消资格,解除协议。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或接受举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不再补充。
七.其他告知事项
整个招聘流程严格规范流程,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未经许可不要求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公告详见浙江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 http://career.zjnu.edu.cn; 温州人才网: liuxuetime/edu.wenzhou.gov.cn; 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 http://rczp.wzer.net。
咨询电话: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77—88639160; 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纪委市教委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7—88630118。
本办法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rar :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