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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荷兰媒体NOS报道,据荷兰政府市场和消费监管机构ACM称,目前70%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向租户收取费用,这是违规的。
出租人通过房屋中介机构找到住房后,不需要向中介机构支付费用,中介机构只向出租业主收费。
最高行政法院2015年裁定中介机构不得向双方收取费用,但发现至今仍有许多中介机构这样做。
ACM发言人表示,即使被称为中介费、行政费、钥匙费等也是不允许的。
据租客组织Woonbond称,目前从租客那里收取的费用比高等法院判决前大幅减少,以前只需要支付几百欧元,而不是需要支付一个月的房租。
租客组织的经理Paulus Jansen这样说道。 因此,许多租客提起诉讼也必须至少支付200欧元,费时费力,因此宁可付费放弃诉讼。
目前,ACM作为监管者表示,租客可以协助投诉ACM,达到一定数量的针对某中介诉讼可以提起诉讼。
但Paulus Jansen表示,这就像警察和小偷,向租客收费的是一家小公司,公司名称也在不断更改。
来自格罗宁根的Merlijn Sula是受害者之一,来自伦敦,他寻找了格罗宁根的租赁住房,并通过中介结构找到了合适的住房供家人居住。 但在租赁签字后,我收到了一张注明“中介费”和“行政管理费”共计1059欧元的收据。
她很吃惊。 毕竟这不是小费用。 但是刚来荷兰,人生不熟悉,荷兰以为是这样的惯例,就付了钱。
但是,这个疑问一直围绕着她。
但去年,她在一个学生组织的帮助下熟悉了荷兰的法律规定,终于拿回了这笔钱,还了利息。
她很满足。
荷兰工党将于下周二在国会向有关内阁大臣提问,就中介公司向租户收取费用一事进行提问。
(黄锦鸿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