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与中国公证协会联合发布了《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中国公证协会关于规范办理公民个人境外投资相关公证的通知》。
此通知一出,“国内将停止办理投资移民公证”的信息传遍移民圈,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实际上,这种说法只是断章取义,“国内不再办理投资移民公证”的信息系误读。
经核实,目前合法合规的移民公证工作未受影响,仍可办理!
通知摘录如下。 公证机构受理公民个人为境外投资买卖银行账户、股票账户、房地产、设立公司的委托书、居民身份证公证、中国护照公证及其他有关公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公民个人境外投资和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当事人尽职调查措施,对当事人身份、业务关系的基于当事人身份,业务关系或者交易的风险程度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交外汇管理等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境外工作经历或者合法收入来源等相关证据材料,并变通公证。
公证机关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公证属于司法部《关于公证处办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的批复》 (司复( 2003 ) 15号)规定以外情形的,应当适用《定式公证书格式》第三十三式《证照(驾驶证)公证书格式》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应当为公证书
显然,基于通知的内容,《通知》的主要精神是侧重于“规范处理”,而不是网络传播的“一刀切”。
此外,公证协会强调个人境外投资公证的规范管理,没有任何要求停止移民公证工作的内容。
目前,投资移民类公证,如出生公证、婚姻公证、无犯罪记录公证等常规类公证正在正常办理中。
其他种类的公证,如个人委托书、声明书等,可能有不同的材料提交要求。 具体而言,在各公证处制定相应的受理细则之前,世界贸易通集团也会随时关注有关进展。
贸易通提示暖、停是误报,但“规范处理”表明对办理公证有更严格的材料要求和审查机制,未来对办理公证的要求也会越来越多、越来越严格。
建议申请中的客户尽快协助准备相关文件。
谢谢您的阅读。 如果觉得内容有用的话,请不要忘记关注、点赞、评论、转发收藏哦。
如果有移民问题/难题/矛盾/选择的话,请随时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