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运营中心、留创园、各相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根据省人社厅、市人社局的工作要求,现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近五年内回国工作,且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诚实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够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并有业内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
(四)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需要省内紧缺人才的,可以适当放宽工作实现和年龄要求。
入选国家、省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不得申报。
启动申报留学人员回国支持创业计划,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控股人)是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当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
(三)企业注册期限不超过四年。
(四)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50%以上。
项目负责人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惯例,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
信件应当载明申报人的基本信息,注明申报单位的联系方式、电话、筹措经费的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
)二)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禁止竞业、兼职报酬限制等,且不在国外工作的承诺书。
(三)申请书。
(四)申报人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
(五)将申报单、申请书及有关材料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总页数不超过30张。
请各小区按照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各部门的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文件)请务必在2022年5月23日前报区人力资源局)管委会南三楼)。 逾期不报告将被视为放弃。
联系方式:贺若毅
联系方式: 0371-67981520
【来源: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投稿、区域合作请在24小时内回复短信信息新报3469887933#qq.com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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