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根据总则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山东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山东科技大学。
第六条学校代码: 10424。
第七条办学层次和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八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科技大学。
第九条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主校区在青岛。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对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综合评估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校纪委员会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报名方法
第13条招生计划
学校综合评估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内夏季高考生源,总计划180人,招生计划如下:
第14条申请条件
具有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考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的学生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良好,在高中3年内参加了10个工作日以上的社区服务和1周的社会实践, 完成6学分以上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田野调查等),完成规定的自主选课学习,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报考:
(1)自然科学素养类:高中阶段在以下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者。
)2)人文综合素养类)高中阶段在以下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第15条网上申请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于5月10日上午9时至5月17日下午16时30分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估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 URL:https://gaokao.chsi.com.cn/zzbm ) )。
按照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平台直接用A4纸打印《山东科技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网上支付”支付报名费30元/人。
学生报名必须通过报名平台上传报名材料,不需要发送纸质材料。
所有资料必须经学生所属初中验证,加盖初中印章,扫描后按资料清单顺序依次上传。
投稿材料必须清晰易读,对未按时完成投稿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学校不予审查。
学生注册资料列表和要求如下
(一) 《山东科技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参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考察探究活动、自修学分学习情况等方面的经验及其表现的客观记录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初中公章。
)3)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合格证书上加盖初中印章;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学生只能上传报名条件规定的各项奖励证书,不得上传报名条件未规定的奖励证书),加盖初中印章;
)5)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初中印章《山东科技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证明》、《山东科技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第五章选拔流程和录用方法
第16条选拔程序
1 .学校初审: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反馈的考生信息,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
2 .网上确认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初审合格的考生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确认考试,超过规定时间,允许继续进行网上确认考试或取消考试确认
另外,如果时间冲突,注册系统只能确认1所学校的测试。
3 .学校考核:初审合格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学校考核,考核方式为综合素质面试,面试地点为青岛校区。
)1)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1:5以下的比例,确定录取名单。
)2)面试组和问题现场抽签随机确定。
)3)录取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17条录用方法
1 .入围者必须参加2021年高考的申请和考试。
录取批次安排在普通类工作前期,高考成绩不低于初定普通类一级。
2 .对晋级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成绩由夏季高考总成绩(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和高考加分)、我校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组成,其中夏季高考总成绩占70%,我校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3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留下两位小数。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单项顺序和分数高低顺序排列,单项顺序为本校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夏季高考总成绩。
3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应在本校公布的综合评估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 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所报专业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该专业志愿无效。
4 .专业布局:对已入学的考生,在专业布局上应按“分数优先、志愿服从”的原则进行,专业志愿之间不设高低之分。
考生报名不满意的,不服从专业调剂的,退回材料处理。
5 .考生健康要求按教育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6 .综合评估招生合格的学生,其他高校不再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日程
1 .网上报名: 5月10日上午9时至5月17日下午16时30分;
2 .初审结果查询: 6月1日前;
3 .网上确认考试: 6月10日上午9时至6月12日晚上18时;
4 .现场报到: 6月19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30分;
5 .学校审核: 6月20日(具体根据考生准考证通知);
6 .录取名单公示: 6月22日起。
第六章其他
第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和家长注意不要上当。
第二十条考生本着“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材料,对提交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估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其高考相应资格
初中要认真核实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推荐材料,如出现虚假情况,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学校收费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标准执行。
上级主管部门收费标准调整的,学校按照上级规定调整。
第二十二条其他注意事项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相关信息。
第23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32-86057077 (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和14:30-17: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监督电话: 0532-86058201 (星期一至星期五8时30分-11时30分和14时30分-17时) )。
学校URL:liuxuetimep招生信息网站: http://zs.sdust.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266590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程涉及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来源: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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