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提交点与最终转入学校无直接关系,转入结果以转入学校通知为准。
三、学校通知转入学生办理手续
学校于8月10日前通知已确定转入学生,家长可登录转学系统查询安排结果,学校在下学期开学后按规定程序在电子学籍系统中小学转学申请表小学转学申请表,办理学生电子学籍的转入手续。
本学期提交转入申请未能安排的学生,应继续在原在读学校就读。
四、申请转入报名资料清单
01
祖庙街道的户籍生
(一)《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情况登记表》(转学系统中打印);
(二)现就读学校盖章认可的学籍表或学籍证明;
(三)申请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若申请人与父母属不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与父母关系证明材料);
(四)住址证明材料:居住地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佛山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住本单位职工宿舍无正规租赁手续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
02
父(母)具有祖庙街道住宅房产且全部产权属于父(母)所有的南庄镇、石湾镇街道、张槎街道的户籍生
(一)《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情况登记表》(转学系统中打印);
(二)现就读学校盖章认可的学籍表或学籍证明;
(三)申请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若申请人与父母属不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与父母关系证明材料);
(四)住址证明材料:全部产权属于父(母)所有的居住地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03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一)《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情况登记表》(转学系统中打印);
(二)现就读学校盖章认可的学籍表或学籍证明;
(三)申请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若申请人与父母属不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与父母关系证明材料);
(四)公安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04
驻禅现役军人子女优抚对象
(一)《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情况登记表》(转学系统中打印);
(二)现就读学校盖章认可的学籍表或学籍证明;
(三)申请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军官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若申请人与父母属不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与父母关系证明材料)。
注:已按相关文件要求填写《佛山市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并申报,由教育部门向相关部门核实。
05
符合《佛山市禅城区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规定的人才子女
(一)《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情况登记表》(转学系统中打印);
(二)现就读学校盖章认可的学籍表或学籍证明;
(三)申请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若申请人与父母属不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与父母关系证明材料);
(四)人才子女在转学系统报名后,也需要向学校提交报名资料。
注:已按相关文件要求填写人才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学校资格审核表并申报,由教育部门向相关部门核实。
06
驻禅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一)《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情况登记表》(转学系统中打印);
(二)现就读学校盖章认可的学籍表或学籍证明;
(三)申请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若申请人与父母属不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与父母关系证明材料)。
注:已按相关文件要求填写《佛山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并申报,由教育部门向相关部门核实。
祖庙微新闻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