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7日电据中国驻荷兰大使馆微信公众号报道,目前全球新冠引发的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中国驻荷兰大使馆强烈建议你“不要、不要旅行”。
根据国内统一工作部署,2022年5月17日起(以飞往中国的航班从荷兰起飞之日为准),驻荷兰大使馆对从荷兰搭乘中国的乘客的登机前检查和健康代码申请要求具体更新如下:
特别注意:
1、关于二维码审核时间:大使馆工作人员知道从荷兰到中国的航班起飞时间。 收到申请后,将尽快审查。 包括周末和节假日。 请不要用电话或邮件催促。
因为所有申请材料都需要人工审核,工作量大、催收不及时,本应紧张的人才就会被占用,干扰审核进度,影响准时登机。
如果航班起飞前40分钟的健康代码状态显示“正在审查”,请向航空公司工作人员报告情况,并请航空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大使馆处理。
2、由于对我国航班登机前的检测有严格的时限要求,史基浦机场国际中转区诺华美检测中心只能提供有限规模的检测。
因此,所有从第三方经荷兰出发前往中国,准备在检测中心检测的旅客,请务必事先向检测中心确认能否获得预约检测名额。
无法提前获得检查名额的中转旅客来中国搬运行李的话,有可能会滞留。
一.政策要点:
请特别注意。 上述登机前48小时、24小时、12小时按航班计划起飞时间计算,严格准确至分钟,逾期检查均无效。
所有检查必须在大使馆指定机构进行。
考虑到相关政策复杂,所有旅客请务必根据自身情况在“对号入座”,逐字阅读本通知中与自己相关的内容。
二、大使馆指定检查机关名单:
大使馆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上表中的检查机构,最新列表可关注大使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知。
由于各机构的预约程序、工作时间、检查所需时间不同,各旅客请务必提前向检查机构确认检查细节所涉及的问题,并自行承担因无法及时获得检查报告、检查种类错误等原因延误登机的后果。
三、从荷兰出发前往中国旅客前检查和申请健康代码的具体要求:
从荷兰出发前往中国的旅客必须搭乘直达航班,不得乘坐任何交通工具搭乘第三国。 (搭乘航班在韩国等第三国技术性经济停止的情况除外。
对于从荷兰出发,计划经由第三国前往中国的旅客,大使馆不会审查任何健康代码。
四、从第三方出发,经荷兰前往中国的旅客出行检查及申请健康代码的具体要求:
从第三国出发的中国旅客,如果有直达中国的航班(是否有直达中国的航班,由中国驻华大使馆判断),不得来换乘。
从第三国出发,能否经由荷兰移动到中国,请以中国驻该国大使馆的回答为准。
经中国驻始发国大使馆审核发放并获准赴荷兰中转健康代码的旅游者,请按照以下具体要求向驻荷兰大使馆申请健康代码。
特别注意:所有从第三国出发,计划经由荷兰前往中国的旅客,请务必确保在事先旅行受阻的情况下,可以从荷兰返回出发国。
中转期间检查呈阳性、密切接触者或疑似症状的情况下,不能返回始发国的旅客,如果勉强转机去中国,将在长期停留机场停留。 逗留期间的所有住宿和住宿应自行安排,所有费用自理。
大使馆建议所有前往中国的旅行者慎重选择经由荷兰转机。
五.有感染史人员、密切接触者和疑似症状人员申请健康代码的额外要求:
有感染史的人是指曾诊断为新冠肺炎的人,或者未诊断为核酸检测阳性的人。
抗原检测阳性者不能搭乘,但其抗原阳性结果不能作为判断有无感染史的依据。
密切接触者是指1、过去14天内与核酸检测阳性者近距离接触过的人,包括核酸检测阳性者的家属、同事、同学等。
2、核酸检测CT值在灰色区间的人。
3、抗原检测结果阳性者。
疑似症状人员是指在过去14天内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或者因体温较高、疑似症状等原因被航空公司拒绝登机的人员。
(一)上述三类人员是从第三国出发,经荷兰前往中国的旅客,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办理:
1、始发国检验阳性、密切接触者或疑似症状的中转旅客,在始发国申请健康代码时,无需告知大使馆,应当按照中国驻始发国大使馆的有关要求办理。
获得中国驻在国大使馆颁发的健康代码后,可以按照上述第四项表格的具体要求迎接转机。
2、荷兰中转旅客如经检验阳性、密切接触者或疑似症状,必须自行返回始发国。
返回始发国后,应当向中国驻在国大使馆报告在荷兰的情况,并按照中国驻在国大使馆的有关要求办理。
再次取得中国驻日本大使馆颁发的健康代码后,也可以按照上述第四项表格的具体要求再次来换乘。
)二)上述三类人员,如果是从荷兰出发前往中国的旅客,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执行(特别注意,以下要求不适用于从第三国出发,经由荷兰前往中国的旅客) :
1、有感染史的荷兰旅客:
第一步,“确认痊愈”预审:打开“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网络版,选择“申报检查结果”,依次填写个人信息、行程信息(航班号写“确认痊愈”,航班时间自由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经大使馆指定检验机构检验,采样时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允许在同一机构检验); 有效的荷兰居留证明。
注意:上述核酸检测的采样日期必须晚于确诊或检验结果的阳性日期,且在提交申请的三天内。
即确诊或检测结果阳性日为T1,核酸检测采样日为&; gt; 如果是T1; 提出申请的日期为T2,T2-3核酸检测采样日期T2。
提交“确认痊愈”预审时,无需上传肺部影像学证明。
如果“确认痊愈”预审通过,使馆建议发放红色健康代码,在代码上注明隔离和健康监测起算日期以及使馆允许的最早登机前采样日期,并截图保存该红色代码。
如果“确认痊愈”预审不合格,大使馆也会发出红色代码,并在代码中说明理由。
第二步,隔离与健康监测:通过使馆“确认”预审的,自行进行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14天。
第三步、登机前检查: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如无异常情况出现,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结束后,可按以上第三项表格具体要求进行检查,申请健康代码。
登机前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应当从上述“痊愈确认”预审开始重新开始流程。
2、从成为密切接触者的荷兰出发前往中国的旅客:上次接触核酸检测阳性者当日(核酸检测CT值在灰色区间的旅客,以及抗原检测阳性的旅客,也一律视为密切接触者。 这两种旅行者的接触日分别为CT值处于灰色区间的核酸检测采样日、抗原检测阳性采样日) )后的一天) T )开始,尽快进行隔离和健康监测14天。 监测期第1天( t )、第4天( T 3 )、第7天( T 6 )分别到使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采样,若结果均为阴性,打开“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程序/网络版,点击“检测结果旅行信息(航班号写“密切接触者预审”,航班号并上传:一张纸上手写或打印“密切接触者预审姓名x年x月x日最后一次接触”(一定要上传这张照片放在核酸检测证明窗口的第一张,使馆工作人员预审此申请监测期间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效荷兰居留证明。
如果密切接触者预审通过,大使馆建议发放红色健康代码,在代码上注明大使馆允许的最早登机前采样日期,并截图保存该红色代码。
如果密切接触者预审失败,大使馆也会发出红色代码,并在代码中说明理由。
监测期间出现阳性检测结果的,应当按照上述有关有感染史的荷兰出境入境人员的要求处理。
3、疑似症状荷兰出境游客:应当从疑似症状出现之日起某日( T )起,尽快进行隔离和健康监测14天。 监测期第1天) t )、第4天) T 3 )、第7天) T 6 )分别到使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采样,若结果阴性,请打开“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版:个人信息、行程信息(飞行指南) 为了方便使馆工作人员判断申请为预审申请,请在一张纸上手写或打印“疑似症状人员的预审姓名x年x月x日出现症状”)请务必将此图片放在上传核酸检测证明窗口的第一张纸上。)。 监测期间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效荷兰居留证明。
如果疑似症状人员通过预审,大使馆建议发放红色健康代码,在代码上注明大使馆允许的最早登机前采样日期,并截图保存该红色代码。
如果疑似症状的人预审不合格,大使馆也会发送红色代码,在代码中说明原因。
监测期间出现阳性检测结果的,应当按照上述有关有感染史的荷兰出境入境人员的要求处理。
六、中资企业人员申请健康代码附加要求:
(一)从第三方经荷兰转移到中国的华裔企业人员,可以按照中国驻在国大使馆的要求进行隔离闭环管理,取得中国驻在国大使馆出具的健康代码后,按照上述第四款表中的具体要求向大使馆申请健康代码。
)二)来自荷兰的中资企业(包括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人员在登机前应当至少提前10天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
申请健康代码,除满足以上第三项表中具体要求外,还应当上传企业出具的隔离管理承诺书(无具体格式要求,但需加盖公章)。 否则,大使馆不会审查任何健康代码的发放。
中资企业人员隔离观察及闭环管理时间计算标准: 1月1日开始隔离观察及闭环管理的,第10天为1月10日,最快可搭乘1月11日起飞的航班。
七、申请健康码途径:
(一)中国旅客申请带有“HS”标志的绿色健康码
中国旅客取得检验阴性证书后,应立即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程序申报个人情况,并按照上述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经大使馆审核合格后,可获得带有“HS”标志的绿色健康代码。
请在健康代码有效期内登机,并配合航空公司检查。
(二)外籍乘客申请带有“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
外籍乘客可通过电脑、手机等终端登录网站https://hrhk.cs.mfa.gov.cn/H5/,申报个人情况,并按照上述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经大使馆审查合格后,可以获得带有“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状况声明书的二维码。
外籍乘客在登机时需出示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由航空公司核对。
八.其他重要注意事项:
(一)自5月17日起,使馆取消船员健康码申请增加要求(含核酸预检和隔离闭环管理14天),船员向使馆申请健康码要求与普通旅客相同。
但是,来自荷兰的船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荷兰签证,而不是其他申根国家签证。如果船员被确诊,同行的其他船员将通过密切接触者处理。
)二) 5月17日起,登机前检查要求不再与新冠接种疫苗情况挂钩,但要求所有旅客如实申报接种情况。
完全接种新冠疫苗后申请健康代码的,距离最后一次疫苗(强化针除外)接种至少14天。
例如,如果最后一个接种疫苗是1月1日,那么最早的双核酸采样日期是1月15日。
对于完全接种后未满14天的人员,即使登机前所有检查结果符合要求,大使馆也不会审查健康代码。
(三)收到检查报告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检查报告中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及时联系检查机关进行纠正。
(四)请各位旅客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和检查结果,发现虚假或虚假报告,使馆将暂停向当事人发放健康码,考虑向国内有关部门通报严重责任追究,不要以身试法。
(五)使馆要求必要时向旅客提供更多补充资料。
(六)健康代码不是搭乘中国的唯一要求,各航空公司可能设置额外的搭乘要求,因此取得健康代码的旅客可能被拒绝搭乘。
请事先向航空公司了解相关政策。
(七)使馆以前发布的健康相关代码申请通知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八)以上政策适用于包括婴幼儿在内的所有旅客。
(九)如有其他疑问,请查看“防疫健康码国际版”申报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链接( 3359 HR.cs.MFA.gov.cn/help _ two/help-two/h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