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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海外留学人员的通知

2022-12-23 17:46:27编辑:智库News

第二十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海外留学人员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发布两个通知。

关于2022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业支持计划的申请

详情如下↓

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中直)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高层次留学人员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8号),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国籍;

(2)出生日期不早于1971年1月1日;

(三)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

(四)2017年1月1日以后回国的;

(5)已脱产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同等条件下,对在国外著名大学、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留学回国人才,应予推荐。入选国家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员不纳入资助范围。

二、实施重点

围绕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围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创新能力明显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选拔支持一批留学回国高层次创新人才。今年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科学技术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

三。报告时间和要求

各地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申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申请人的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做好背景调查,确保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兼职报酬限制等情况。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独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报。福州市人社局、泉州市人社局各推荐最多2名候选人,其余各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中支)各推荐1名候选人。

请于2022年3月6日前将申请材料(含电子文档)寄至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密封),装订成册(封面、目录、申请表、附件材料)。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声明信。信中须注明同意向入选人员提供不低于1: 1的配套资金,注明背景调查,证明申请人已全职回国,并附申报汇总表(附件1)。请在信中注明联系人和电话号码。

2.高层次留学人员回国申请表(附件2)。

3.申请人应出具“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违反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兼职报酬限制等情况”的承诺书。,而且他在海外没有工作”并亲自签字确认。

4.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材料或其复印件,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海外博士学位证书、回国时间证明(如2017年1月1日后的学位证或海外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纳税证明等。、offer、工作合同、工作证、网页截图、出入境记录不予认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的“计划回国日期”不作为确定回国时间的依据)

联系人: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四二亭路11号专家大厦6楼

联系人:方

电话:0591-87729466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2月18日

各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工委:

根据《关于启动2022年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17号),现就2022年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支持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支持计划,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是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能力强,市场潜力大;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

(5)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9年1月1日;

(6)申请人的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7)申请人全职回国,在海外没有工作。

该计划优先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的创业企业,对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创业企业以及省部共建的留学人员创业园给予适当倾斜。其他国家人才计划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在本计划范围内。本计划前几年选定的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请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二、相关要求

各地接到通知后,要广泛宣传,及时告知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积极申报,推荐最多3名本地留学回国人员创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申请人的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做好背景调查,确保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兼职报酬限制等情况。

请于2022年3月6日前将申请材料(含电子文档)提交至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报告。

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密封),装订成册(封面、目录、申请表、附件材料)。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关于申请2022年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业扶持计划的函。信中须注明背景调查,证明申请人已全职回国,并附申报汇总表(附件1)。请在声明信中注明联系人和电话号码。

2.《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业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2)。

4.证明申请人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附件材料:

①个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证明等。

②自主知识产权证明;

③企业发展证明: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经第三方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获奖情况。

三。其他事项

为总结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支持计划实施效果,请进一步调查了解2018-2020年入选企业,组织填写《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支持计划入选企业调查问卷》(附件3),同时提交相关信息和申请材料。

资料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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