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关于公费留学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意大利高校和中国留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引,请遵照执行。

一.登记国家公派留学生抵达意大利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手续。同时完成两种签到方式:电子邮件签到和信息平台签到。不需要邮寄纸质报名材料到驻意大利大使馆科教处。(1)电子邮件注册你一到达意大利,就应该给驻意大利大使馆科教处负责公共学生事务的老师发一封电子邮件(jhliu@chinaitalyedu.org。邮件主题为“姓名+CSC学生证报告”,提供到达意大利时间、留学期间、留学单位、留学专业、在意大利的联系电话等信息。(2)向信息平台报告登录“国有留学人员管理信息平台”在信息平台注册,在线填写《国有留学人员境外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居留申请邮局回执、留学人员注册证明、护照出入境记录、签证、护照个人资料页、CSC奖学金证明(英文)、CSC留学资格证明、注册证明)。留学期间,如个人联系方式、导师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在信息平台更新。如未按时完成网上信息平台注册,影响奖学金发放,责任自负。二。奖学金分配海外注册后,奖学金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按月分批发放至国家政府寄送的留学人员专用银行卡(国内提前3个月发放除外),经驻意大利使馆科教处信息平台审核。因报名延误而错过发放的,次月补发。留学期间如有变故,如中途回国、退学、提前回国等。,奖学金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予以扣除或停发。三。提交培训报告公派留学人员在学习期间应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学习和研究报告。有国内工作或学习单位的,还应按国内单位的要求上报学习培训情况。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和本科辍学学生必须每3个月提交一份学习和研究报告。博士生(含联合培养)、硕士生(含联合培养)等留学人员每半年报送一次。学习/培训报告单模板见附件1。学习培训报告必须有本人签名、导师的意见和签名。研究生和本科生如果没有外教,可以请负责课程的老师,负责学院或学校项目的老师签署意见。第四,提前回国公费留学人员的留学期限从抵达意大利之日起计算。请注意信息平台中规定的归还日期。计划归还日期在到期归还日期前1个月(含)以内的,可直接登录信息平台提交归还申请,无需申请提前归还。计划回国日期在计划回国日期前一个月以上(不含)的,应在计划回国日期前两个月通过变更流程中的信息平台提交提前回国申请,并上传您的申请函(写明到达意大利的具体时间、您的留学状态、原学习期限、提前回国原因及计划回国时间,用中文书写并签字),其中应承诺告知国内外导师及单位,并征得各方同意。提前回国3个月以上的,需要附上国外导师和国内派出单位的同意函。如果被批准提前回国,信息平台中的回国日期会相应变更。请注意按期回国。对已批准提前回国的留学人员,奖学金按财务规定结算,不保留当时的留学资格。动词 (verb的缩写)延期返回中国因特殊原因拟延期一个月(不含)以上的公费留学人员,应当办理延期回国申请审批手续。请在原定回国日期前2个月登录信息平台提交办理变更事项延期回国申请,并上传本人申请、外籍导师同意函、国内单位同意函、目前在国外学习或研究成果、延期期间的培养计划。联合博士、硕士研究生累计留学期限不超过24个月(含延长期)。原则上不允许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本科生、本科辍学学生延长留学期限。获准延长期限者,应向CSC办理续签协议等相关手续,延长期限内不发放奖学金。因航班等特殊原因超过留学期限一个月(含)以内抵达中国的,可不办理延期回国手续,不作违约处理。不及物动词在第三国学习国家派出的留学人员可以申请到第三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其他与学习、研究有关的活动,一般应控制在一周以内。请提前一个月登录信息平台提交变更过程中赴第三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申请。具体操作:变更申请-变更类型-请假申请-学术会议。上传申请材料:本人申请信、海外留学单位或导师同意信、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函。自费留学第三国。七。订购往返机票公派留学人员回国前两个月(疫情期间提前更长时间)登录信息平台申请回国资格。经驻意大利使馆科教处审批后,留学生回国信息将推送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服务系统。未经科教司同意,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不予办理订购回国机票手续。特殊情况下,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因故无法为国家派出的留学人员预订机票的,可以自行购票回国报销。请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复的邮件转发给科教司负责老师说明情况。经审核后,班主任将《关于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自行订购回国机票》寄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海外办。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收到上述文件后,通知留学人员提供旅行行程、收据、登机牌等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公派留学生原则上应订购普通经济舱(含)以下机票。订经济舱以上(如头等舱、公务舱、超级经济舱)机票,只能按经济舱标准报销;只报销机票,其他费用不报销(如额外行李费、中介服务费、机票改签费、机票退票费等。).报销金额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定的标准为准。疫情期间,留学生订购机票后,请关注《中国驻意大利使领馆关于意大利赴中国人员卫生代码申请的通知》。八、申请到期结算。由于疫情影响航班熔断等特殊原因,部分国家公费留学人员不能按期回国,可向国家基金会申请最后一个月的奖学金。具体操作流程:奖学金期结束后,国家资助留学人员需要登录信息平台,在“申请结算奖学金”项中进行申请。在操作界面中勾选“资助期结束后,选择继续在境外国家学习或工作的公费留学生”,并在申请原因中注明“因航班熔断滞留境外”。鉴于这种情况,不再要求办理延长留学期限的审批手续。对于奖学金期结束后获准延期继续留学的,可在资助期满后的下月申请结算和支付,无需等待回国。九。出国留学证明材料根据教育部建议取消: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停止受理申请。国家资助留学人员应妥善保管国外机构或科研机构的录取材料、国外机构出具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机构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考察证明材料、护照及签证、出入境记录等。如需回国办理海外学历学位认证,请参考:http://zwfw.cscse.edu.cn/cscse/.X.其他事项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参照《国家基础教育委员会留学生工作通知》(详见附件1),或与科教处负责公费留学生事务的老师联系(详见http://italy.lxgz.org.cn/)。意大利大使馆科教处将竭诚为各国留学生提供服务和帮助。祝同学们留学平安、健康、快乐、成功!#在意大利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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