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的教育制度通常包括学前教育阶段( 6岁以下)、义务教育阶段(7-16岁,包括6-7岁的学前班,也可以提前一年上学)、高中阶段( 16-19岁)、大学( 19-24岁)和高等教育四个阶段
学前教育
采取全日制托儿所、半日制托儿所、家庭式托儿所三种主要形式。
义务教育
由九年一贯制的基础综合学校实施。
招收7、16岁学生。
基础学校分为初级阶段(一(三年级)、中级阶段(四(六年级)、高级阶段)七(九年级)三个阶段。
每班学生最多不超过30人。
瑞典还有250所特殊学校供身心有缺陷的学生使用。
高中教育
学制一般为二一四年。
有几门不同修业年限的课。
分为普通专业班和特殊专业班。
普通专业班在两年制下有23种专业,在三年制下有4个专业,在年制下有1个专业。
特殊专业班有400多种不同类型的课程,一般分为初级特殊班和高级特殊班,修业年限为一周到几年。
有些特殊班程度较高,上了普通班才能升学。
瑞典的高等教育学制分为三个阶段。
入学后学习3年,从大学一年级获得120个学分可以获得学士学位;入学后学习4年,从大学一年级获得160个学分可以获得硕士学位。
两个阶段都作为本科教育阶段。
在瑞典,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课程教育,也被称为第三阶段教育。
博士生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课程和博士毕业论文。
一般情况博士阶段教育学制为四年,每位博士生都有指导老师和指导老师。 博士论文是第三阶段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论文应当公开答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评论。
顺利完成选修课程,其论文获得通过的博士生可以获得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