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项目申请时间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4月10日30日申请。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博士学位研究生3月10日31日申请; 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于5月10日-31日申请。
3 .艺术类人才培养专项: 3月10日31日申请。
4 .其他项目按本项目规定执行。
项目选择方法和项目检索请登录国家留学网( https://www.csc.edu.cn )进行咨询。
二.申报材料
1 .申报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s://www.csc.edu.cn ),根据拟申报项目的网上申报时间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材料。
同时,应当按照申报项目选拔办法规定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并按顺序装订。
2 .申报人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系统下载《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报请派出单位审核,填写推荐意见。
派员严格核查申请人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身心健康状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按《单位推荐意见表》逐项认定上述内容,并对其出国留学过程和目标提出明确的考核要求。
3 .申报材料由人员派遣单位上报前,人员派遣单位与申报人签订《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培养计划书》 (详见以下二维码)。
《计划书》一式四份,申请人、派员单位和主管部门(单位)各留一份; 另一份与书面资料一起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存档备查。
从2021年起,事业单位长期聘用在职职工、企业职工、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等单位职工须提交聘用(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期限不少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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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