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博雅教育科技研究院、中国传媒大学凤凰学院师资培训、常春藤联盟中戏考研……这些看似“高中毕业”的组织和培训,真的是名校在做吗?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美誉度高、资源丰富,名校品牌往往被一些教育机构强行“拉近”。
这些机构通过冒用校名、谎报合作、故意误导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牟利。
机关“旁名学校”办学、办班、举办比赛
5月初,一些家长和学生惊讶地发现,他们积极参与的所谓“中国传媒大学北广在线”举办的青少年语言比赛、语言评估、合作加盟许可等活动是诈骗。
中国传媒大学官网发表《严正声明》,称社会上一些企业未经许可擅自发布这一活动,严重误导了社会大众,损害了中国传媒大学的声誉。
记者搜索中国媒体大学官网,发现近年来多次发表类似声明。
多所名校表示,目前“就近名校”的情况多发生在教育培训领域。
既有“名校”办学的,也有借名校之名举办各类考试辅导班和非学历教育的。
据中国政法大学介绍,2019年研究生招生期间,有人以该校名义在网上发布了《2019年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向每位考生收取近10万元费用。
实际上,汇款账户名称为北京华语时代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与中国政法大学没有任何关系,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诈骗。
记者在网上找到了一家名为“常春藤联盟中戏研究生院”的培训机构。
该机构声称这是专门针对中央戏剧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课外辅导,展示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也表示来自中剧。
在咨询中央戏剧学院时,工作人员否认了该机构与学院的官方合作关系,并告诉记者,他们收到了很多关于该机构的咨询和投诉。
北京大学督查室表示,他们以北大名义在各地发现附小、幼儿园及非学历教育培训班、夏令营、教育基地或联合培养授权卡侵权情况。
从2017年至今,共查处相关侵权案件31起,涉及40多家公司。
相关侵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达200多个。
据了解,目前存在大量侵犯北京大学商标和名誉权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
揭秘“旁名学校”四大套路
记者调查发现,“傍名牌”行为大致有以下几种做法。
——挪用学校名称作为商标、商号。
据了解,截至5月10日,江西新余、赣州、抚州、九江等地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清华大学商标侵权案件14起,涉及多名名称中含有“清华”字样的幼儿园。
主营业务为主办口才演讲技能培训的企业,注册名称为“北京金色中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加盟招商广告多次出现“中传朗读考级”“中传朗读节”等字样。
但经记者核实,该企业与简称“中传”的中国传媒大学并无关联。
冒用——名义办学。
此前,组织和个人发布《中国政法大学2018年本科、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信息,从事相关招生活动。
记者调查发现,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出国留学教育中心是一个被撤销的机构,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都在盗用该学院的名字。
另据了解,近年来,社会上以“中国传媒大学凤凰学院”名义举办的青少年研究、师资培训、交流研讨、赛事展示等活动不少。
记者向该校有关部门证实,这些都是未经正式批准,擅自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
据说——有名门学校的教师。
记者致电“常春藤联盟”中戏报考指导机构,询问这是否是为中戏设立的官方报考指导机构。
工作人员回答说,虽然没有与校方官方合作,但所有教师都可以在中戏学习和工作,并得到中戏内部人员的资源支持。
在——校区租用场地混淆视听。
北京外国语大学工作人员表示,部分培训机构在北外西院租用经营场所,不少消费者误以为与北外存在合作关系。
中国政法大学也发生过同样的情况,一名工作人员说:“虽然也有租用家人区内用地的研修设施,但由于校区内也有,所以对家长和学生有很大的困惑。
”
专家建议加强商标保护
多所名校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旁名学校”行为难查难禁,校方没有执法权,维权效果有限。
目前,公告、举报查处、司法诉讼是使用最多的三种处理方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管育鹰表示,注册商标的名校简称,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商标法保护,不可侵犯。 虽然没有被注册为商标,但在实践中可以判断是指某所名门学校的唯一简称。 这种行为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称的,足以使人擅自使用对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或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或误认为与他人有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被侵害的权利人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请求查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对方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副教授朱虎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规定,“傍名学校”的行为应当受到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被冒充的学校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所遭受的损失。
管育鹰建议,名校应注意通过注册商标维护学校名誉,一方面防止他人抢夺、滥用自己的品牌,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侵权时受到法律保护。
此外,专家提醒家长和学生,面对所谓名校培训,要按照各高校官网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电话核实,避免被轻轻宣传欺骗。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杰文津、魏梦佳、沈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