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初中转初中、借读、休学、跳级、复读等学籍问题如何处理?快速查找

2025-03-31 12:56:41编辑:焚决

初中高中转学、上学、休学、留级等学籍问题如何处理? 速看

最近,咨询编辑入学的父母很多。

初中转初中、借读、休学、跳级、复读等学籍问题如何处理?快速查找

其实转学、休学、晋级、留级等都属于学籍管理范围。

学籍管理也分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和高中阶段(非义务教育)学籍管理。

今天,小考师傅分别对大家说: 转学、休学、退学、借书证等怎么处理

以下内容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官方文件整理,仅供参考!

转学、休学、复学

学生不能随便转学。

因户籍迁移、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不能在原学校就读的,可以申请转学手续。

普通学校实行分班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除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

不得转学变更年级。

毕业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

转学由其家长持相关证明向转学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转学学校可通过“全国学籍查询”功能,核实学生学籍信息,将家长签署的“转学申请”和证据材料上传系统后,开始转学申请,并报上一级学籍主管部门审批

转学前,家长有义务提前向转学学校说明转学情况,协商纸质学籍档案的传输方式。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送。

学生患病3个月以上不能继续学习者,需要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医院病历、缴费单等资料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学习3个月以上者,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县级

休学时间为一年。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将保留学籍。

休学期满不能复活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的,可以继续休学,连续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的,应当由家长提出申请。 因病休学的,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可以治愈或者正常学习,经学校批准,报上一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学。

复学时,学校应当安排学生到相应年级学习,及时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严格控制班级人数,学校接收正常入学、转学、复学学生后,班级人数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除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得退学。

学生出国(境)学习的,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在学校向学籍系统表示出国(境)的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回国(境)后仍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办理(出境)境)复学手续,接续原学籍档案。

学生死亡的,学校应当凭相关证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学籍系统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学籍。

学生失踪的,学校应当根据公安部门的失踪人口信息,通过学籍系统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标识。

退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月报制度的,学校应当每月将本校学生辍学情况书面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保留学籍,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无正当理由未满一周的,学籍管理人员在学籍系统中将学生标记为“疑似辍学”状态,“疑似辍学”超过一个月,学籍系统自动转为“辍学”状态

学生返校后,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应在学籍系统中将其设置为“返校复学”状态。

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辍学的,入校报一级学籍主管部门,期末将辍学学生信息函告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跳级、留级、毕业

义务教育阶段各阶段升级采用直升机式,不允许跳级、留级。

完成小学、初中年限教育的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颁发相关义务教育证书,作为完成义务教育规定年限的证书。

教育证书破损不更换,丢失不补发。

确需学历证明的,由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查并颁发证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剥夺学生参加中学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利。

本文来自陕西省考生网。 详情请登录“陕西考生网”官网或关注“陕西考生网”|公众微信号,不忘初心,永久公益、社会服务,从我们做起!

更多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