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88590证券简称:新发软件公告编号: 2021-07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原则
根据本公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致软件”或“公司”)股东上海点距投资咨询合作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点距持有公司股份9,429,5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804%
公司股东常春藤(上海)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常春藤”)持有公司1,9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0438%。 其中1,000,000股解除禁售,剩下的900,000股于2023年12月7日解除禁售。 日照常青藤创新创业投资合作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日照常青藤”)持有公司股份1,266,67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6959%,其中666,670股解除禁售,剩余600,000股于2023年12月7日青岛常春藤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常春藤”)持有公司股份5,785,56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1785%。 常春藤(昆山)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山常春藤”。 持有公司股份5,785,56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1785%。 上海常春藤、日照常春藤、青岛常春藤、昆山常春藤为一致行动人,共持有股份14,737,79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8.096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积分拟通过集中竞争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1800,000股以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0.9889%。
减持期限为本公告规定,15个交易后3个月内。
上海常春藤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拟超过公司股份总额0.5494%的日照常春藤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66,670股, 拟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0.3663%的青岛常春藤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5,785,560股, 拟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3.1785%昆山常春藤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5,785,56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3.1785%。
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将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至13,237,790股以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7.2726%。
其中,集中竞价减持期限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后6个月内;大宗交易减持期限本公告披露3个交易后6个月内。
公司股东上海常春藤、日照常春藤、青岛常春藤、昆山常春藤已经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申报,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收到股东上海点距、上海常春藤、日照常春藤、青岛常春藤、昆山常春藤发行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中存在一致的行动者: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后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常青藤、日照常青藤、青岛常青藤、昆山常青藤大宗交易减持期限为201年12月23日至2022年6月22日。
(一)关联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是否承诺过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
1、公司股东上海点距、青岛常春藤、昆山常春藤承诺,自自愿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发行的股票
2、公司股东上海点距、上海常春藤、日照常春藤、青岛常春藤、昆山常春藤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票,严格遵守限售股的相关约定,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票销售期满后2年内,承诺人根据自身需要,采取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 (如有除权、除息,相应调整发行价);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出售股票的,应当至少在首次出售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持有减持计划,以其他方式减持的,应当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
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股东上海常春藤、日照常春藤承诺,自自愿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发行的股票,也不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在其申报前6个月内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受让的股票,承诺人自愿自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将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的股票转让或者转让给他人
此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之前透露的承诺一致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无利润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第一批股份的(否)
(四)本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第一股
如果是否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第一批股份则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少规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包括规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条件及实现或消除相关条件的具体情况
此次减持计划是需要提高自有资金需求和投资流动性的公司股东所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和持续经营状况造成较大影响。
减持期间,股东根据市场状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以及如何实施。 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的情形。
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监管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合理投资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在此公告。
上海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